· 炸点位置与爆炸中心高度;
· 炸药种类、引爆方式与数量;
· 作案人与爆炸物的关系,是否生还。
勘查发现,第二节车厢前部过道有一个长宽约1.5米、深10厘米的长方形炸坑。
围绕炸坑,出现两种推测:一是长方体硬包装爆炸物放置于地板;
二是若炸药量大且紧贴地板,应形成穿透性炸坑——这引出一个关键问题:爆炸是地面发生,还是悬空发生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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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原爆炸瞬间
高光斗带人走进一节完好车厢,模拟炸坑位置,观察座椅、锅炉间与地板结构,试图通过“逆推思维”,还原爆炸前的原始状态。
他们将散落的座椅铁架、皮革、锅炉间五层胶合板等物一一找回,按原位复原。结果发现:
· 炸坑右侧18厘米处,第二排座椅铁架严重变形,水平铁架向下弯曲10厘米——说明爆炸来自斜上方;
· 锅炉间壁板上有一处95厘米长的弧形缺口,锅炉体中间有一78×44厘米的凹坑,中心距地板87厘米。
由此得出结论:爆炸中心位于过道上空87厘米处,无悬挂无支撑,唯一可能支撑爆炸物的,是紧贴炸点的人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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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是无名焦尸?
法医与化验组根据尸体损伤半径,推算炸药量为5.8公斤硝铵炸药;未发现电池、雷管等引爆装置残片,判断为超短导火索引爆,作案人不可能生还。
指挥部决定:从三十三具尸体中寻找凶手。
法医组将尸体编号、挂牌,家属辨认后,排除两具童尸、两具女尸;再根据炸点高度与创伤特征,排除六具“后重前轻”尸体,最终剩下一具无人认领、头颅烧焦、创面“前重后轻”的23号无名焦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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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物证浮现
与此同时,搜索组在雪窝中搜出一张“邱凤国”的通勤乘车证。三个问题浮出水面:
· 23号焦尸是谁?
· 邱凤国是谁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