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2章 我叫王二麻子

丧尸:迷归 徐墨琛 1043 字 1个月前

村长每天都会交给我一些活计去做,比如种植水稻,比如打麦子然后去城里卖。

在我二十岁那年,村长给了我一些钱,让我去外面讨生活。

可是我会做什么呢?我什么都不会做,一开始我只是给人家饭店当服务员,一个月两三千倒也能让我生活下去。

我一直在村子附近的一个镇子里过活,每个月拿着两三千的工资,不过我除了每个月交给房东的钱和我每个月的伙食费,剩下的钱我全部存了起来。

不过我没有身份证,银行里开不了户,我也就只能把每个月剩下来的钱放进一个木盒子里,好在我没有和其他人合租,这间出租屋很小,只有八平米左右,但是我可以放心的将木盒子放在我的床底下。

在饭店里工作了十几年后,村长的儿子找到了我,当时村长的儿子找到我时,我还在惊讶,没想到村长的儿子已经长这么大了,他脸上的皱纹可是一点不比我少。

但是我注意到他的左手,他的左手没了,

“这是咋弄的?”我皱了皱眉头问道,他有些尴尬,说道:“做工的时候机器故障了,嗨呀,别提这个啦!”

他说:“王哥,走走走,我请你去吃饭!”

他说:“王哥,走走走,我请你喝酒!”

他说:“王哥,走走走,我带你去溜冰!”

他要请我去溜冰,我拒绝了他,溜冰这玩意儿听着就稀奇,我一个大老粗,哪里会那些东西?尽管村长家的儿子一再强调溜冰很简单,但是被我拒绝了好几次,也就不再坚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