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想法简直不要太完美。江篱心满意足地坐起来,把自己放进行李箱的衣服给塞回衣柜里,从现在起,他就要给岑初打工还债了。
等收拾好东西之后,江篱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口,把手搭在门把手上,轻轻地打开门,探出半个脑袋,确认岑初不在客厅之内后,才敢松口气,小心翼翼地走出去。
以往岑初下班之后,都是直接回房间换身衣服,然后去厨房做饭的,但是今天岑初好像出去了,那今天的饭就由他来做吧,正好向岑初证明他想要还房租的决心。
到底,江篱还是高估了自己,他一个连洗碗都能放半瓶洗洁精的人,进了厨房之后,用自己亲身证明,什么叫五谷不分、四体不勤。
他认得哪个菜是那个菜,但是当他看见两罐同样白白细细的晶体的时,他犯难了。
这,哪个是盐,哪个是糖啊?
江篱尴尬地站在原地,干脆打算尝一尝好了,他拿出一根洗干净的筷子,在上面沾了沾,放在嘴里,舌尖尝到甜味的时候,不自觉地就眯起了眼睛。
唔,甜甜的,是糖。江篱美滋滋地放下筷子,但下一秒他就犯难了,就算是尝出了糖和盐又咋样,他好像根本不会做饭。
顿时,江篱就像霜打的茄子,蔫了吧唧,失去了雄心斗志。
他怎么什么都不会做,本来还想打工还房租的,就他这鸡肋的技能,到猴年马月都还不上,他就得一直欠岑初的,还会越欠越多。
正当他怀疑人生的时候,听见岑初在喊他。
“阿篱,你在这儿干嘛。”岑初回房间之后,原本想换衣服出来做饭的,结果中途接了个电话耽搁了一点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