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现在,她知道的要比其他人多一些了。
比如抱香君出身桃丘,一身桃色皮毛,爱屋及乌,也喜欢桃花娇艳粉嫩的红。
比如他既不冷酷也不无情,除了品味有点骚之外,总的来说还是“这人(妖)能处,有事真上”。
他喜欢猫,但从来做不出正常的猫饭。
他讨厌狗,主要是因为幼年时遭受恶犬围攻,差点被咬秃了全身上下的毛。
比如……
江湖传说他“杀人看心情”“爱之欲其生,恶之欲其死”,其实没那么夸张。
他恨之欲其死的,说不定就像他自称的一样,只是那些“最臃肿、最贪婪的蛀虫”。
“抱歉,聂姑娘。我是不是吓着你了?事急从权,回头我再好好向你赔罪。”
对面那人轻笑出声,细长指尖点着眼角泪痣,宛如初见时一般,姿容千般妖艳,意态无限风流。
他容貌生得美,打扮也隆重,原本随意散落的黑发细细盘拢编起,粉玉髓雕刻而成的花簪映着日光,比真花更添一分润泽。
就如同“大祭司”这个头衔一样,他换上了一整套充满异族风情的华丽袍服,胸口挂着层层叠叠的骨饰和珠饰,衣摆逶迤曳地,桃枝刺绣搭配水红镶边,别有一段阳春三月的明艳妖娆。
但更引人注目的,是他头顶一对毛茸茸的尖耳朵,以及身后那一团蓬松、绵软、浑圆,体积比他本人还大,一看就手感上佳,很少有人能拒绝的……
粉红色的大毛尾巴。
那甜美的色调,饱满的外形,与其说是桃花,不如说更像是水蜜桃。
“……”
这一刻,聂昭完全理解了。